GENIUS Act 為什麼要禁止穩定幣付息?這個規定的立法動機是什麼?
零收益規定的核心立法動機是「監管分類邊界」的問題,不是出於對用戶的保護。美國的金融監管體系對「支付工具」和「投資產品」有截然不同的監管框架:支付工具(現金、借記卡、預付卡)由銀行監管機構(OCC、FDIC)或貨幣服務業監管機構管轄,門檻相對低;投資產品(貨幣市場基金、存款帳戶、債券)由 SEC 嚴格管轄,包括投資者保護條款、資訊披露要求、產品銷售限制等。
如果穩定幣開始直接向持有者付息,它的功能和貨幣市場基金高度重疊——根據 SEC 在 Howey Test 下的判斷框架,付息的穩定幣很可能被定義為「投資合同(investment contract)」,從而被歸類為證券。一旦是證券,穩定幣的發行商需要滿足 SEC 的完整合規要求(S-1 IPO 等級的披露、經紀自營商牌照等),讓「快速、低成本的穩定幣支付」這個核心應用場景在實踐中幾乎不可能落地。所以 GENIUS Act 的零收益規定,是把穩定幣「釘死在支付工具框架裡」以換取更清晰、更低的合規門檻——犧牲了直接付息的可能性,換取了穩定幣可以作為支付工具廣泛流通的監管許可。
DeFi 的穩定幣收益(sUSDS、sUSDe)在法律上是怎麼繞過「不能向持有人付息」這個禁令的?這個架構有沒有監管風險?
DeFi 收益型穩定幣繞過零收益禁令的法律邏輯是「兩步交換」:你的 USDC(PPSI 發行商 Circle 發行)→ 轉入 Sky Protocol 的智能合約 → 換成 sUSDS(Sky Protocol 自己發行的 DeFi 代幣)→ sUSDS 產生收益。
法律上的關鍵點:Circle(PPSI 發行商)在整個過程中沒有支付任何利息,你把 USDC 存進去的那一刻 USDC 已經離開了 Circle 的責任範圍,進入了 Sky Protocol 這個獨立的 DeFi 協議。Sky Protocol 不是 PPSI,不受 GENIUS Act 的「不得向持有人付息」禁令管轄,它支付 sUSDS 的收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不算「PPSI 向穩定幣持有人付息」。
監管風險:目前這個架構在 GENIUS Act 的解釋範圍內是合法的,但不排除未來的監管解釋把「DeFi 協議的穩定幣收益機制」也納入更廣泛的監管框架。SEC 對 DeFi 協議的「是否是證券」判定標準仍在演化中,如果未來 sUSDS 被認定為「投資合同/證券」,整個架構的法律基礎需要重新評估。目前是合法的,但要保持對監管動態的關注。
如果未來 GENIUS Act 的執行讓 Tether(USDT)很難在美國機構市場使用,這對普通用戶持有 USDT 意味著什麼?
短期影響(1–2 年):對持有 USDT 的普通用戶影響有限。USDT 的主要使用場景目前是亞洲和新興市場的加密交易(USDT/BTC、USDT/ETH 的交易對流動性最深)和跨境支付,這些場景短期內不受 GENIUS Act 直接管轄,因為 GENIUS Act 主要管轄「在美國發行和使用」的穩定幣。
中期影響(3–5 年):如果美國機構投資者(銀行、上市公司財務部)大量轉向 USDC,可能間接降低 USDT 在部分 DeFi 協議和交易所中的流動性深度。但 USDT 的新興市場主導地位(特別是在中東、拉丁美洲、東南亞)不會因為美國監管而消失。
對普通用戶的建議:如果你的穩定幣主要用途是在美國受監管的交易平台(Coinbase、Kraken、Gemini)進行交易,USDC 的合規優勢已經更明顯。如果你的主要使用場景是亞洲交易所(幣安、OKX)或 DeFi 的流動性挖礦,USDT 的可用性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受到實質影響。
作為普通用戶,在 GENIUS Act 的框架下,我應該如何選擇持有 USDC、USDS 還是兩者都持有?
在 GENIUS Act 的框架下,「持有哪個穩定幣」和「在哪裡存放穩定幣」是兩個獨立的決策。
持有哪個穩定幣的選擇邏輯:USDC——如果你主要在美國受監管的平台(Coinbase、Kraken、Gemini、合規 DeFi 協議)操作,需要最高的法律清晰度和機構接受度,USDC 是默認最優選擇。USDS——如果你主要使用 Sky Protocol 的 DeFi 生態(SSR、Spark、Sky Markets),USDS 是原生代幣,在這個生態裡的整合度最好。USDT——如果你主要使用亞洲交易所和需要深度流動性的大額交易,USDT 的可用性目前仍然更廣。
在哪裡存放穩定幣的選擇邏輯(決定你的實際收益):零收益規定讓「選穩定幣」本身不再決定你的收益,決定收益的是你把穩定幣放在哪個協議裡。USDC 存進 sky.money 的 SSR → 8.5% 年化;USDC 存進 Aave V4 → 5–7% 年化;USDC 留在 Coinbase → 0% 年化。選好穩定幣之後,「選協議」才是決定你實際收益的關鍵步驟,這才是在 GENIUS Act 時代最值得花時間理解的決策維度。
如果你曾經問過「為什麼 Circle 不直接把 USDC 儲備的利息分給持有 USDC 的人」,或者「為什麼 OUSD 說會把收益分給 Visa 和 Mastercard,但不直接給普通用戶」——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指向同一個法律條文:GENIUS Act 的「零收益要求(Zero-Yield Requirement)」。
2025 年通過的 GENIUS Act 在穩定幣監管領域設定了一個看起來簡單但影響深遠的規定:受監管的穩定幣(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PPSI)不得直接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任何形式的收益。這個規定看起來是在「保護用戶不接觸高風險的承諾收益」,但實際上它也塑造了整個穩定幣競爭格局的邏輯——包括為什麼 OUSD 要通過合作夥伴分收益而不是直接給用戶,以及為什麼 DeFi 的穩定幣收益(sUSDS、sUSDe)採用了和銀行存款完全不同的法律架構。
GENIUS Act 的零收益要求(Section 9)規定:「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Issuer(受許可穩定幣發行商)不得就持有 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其他收益(yield),無論是直接支付還是通過任何安排間接支付。」
這個條文的核心意圖是區分兩類不同的金融產品:「支付工具(Payment Instrument)」——穩定幣應該像現金或借記卡一樣,用來支付和轉帳,不應該附帶收益承諾;「投資產品(Investment Product)」——貨幣市場基金、存款帳戶、債券——這些產品承諾收益,受 SEC 或銀行監管機構的嚴格管轄。如果穩定幣開始直接向持有者支付利息,它就和貨幣市場基金的功能高度重疊——按照 SEC 的觀點,這可能讓穩定幣被定義為「證券」,落入完全不同的(且更嚴格的)監管框架。為了避免這個分類問題,GENIUS Act 直接規定受監管穩定幣不能付息。
注意:零收益規定只適用於「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即根據 GENIUS Act 取得 PPSI 資格的受監管穩定幣(如未來的 USDC、PYUSD)。Tether 的 USDT 如果不尋求 PPSI 資格,不受此限制(但也無法在美國受監管機構使用)。DeFi 協議本身(Aave、Compound、Sky 的 SSR 機制)也不是直接向穩定幣持有者付息的發行商,而是獨立的金融應用——在目前的監管框架下,這些協議的收益機制暫時不在 PPSI 的「不得付息」禁令範圍內。
2026 年 6 月 30 日,Open Standard 聯盟(Visa、BlackRock、Stripe 等百家機構)宣布推出 OUSD,核心賣點之一是「把儲備利息大部分分享給聯盟夥伴」。很多人看到這個描述後的第一反應是:「那用戶能直接拿到利息嗎?」答案是:不能——至少在 OUSD 尋求成為受監管的 PPSI 穩定幣的前提下,不能。
OUSD 的收益分享設計繞開了「直接向持有人付息」的禁令,走的是「向分發夥伴分配利益」的路徑——Visa 因為分到了 OUSD 儲備的一部分利息,它有動機把 OUSD 整合進自己的支付網絡並給商家更好的費率;最終這個好處可能以「更低的商家手續費」或「更好的支付條件」間接惠及用戶,但不是直接的年化利率支付。這個設計之所以合規,是因為 OUSD 的利息流向的是「作為分發渠道的業務夥伴」而不是「穩定幣的直接持有者」——前者是商業合作,後者是受 GENIUS Act 禁止的「向持有人付息」。
Circle 的 USDC 在面對 OUSD 競爭時,Allaire 也暗示了類似的路徑:「讓夥伴成為 USDC 網路成長的經濟利益相關者」——這可能也是通過類似的「向分發夥伴分配利益」而不是「直接向 USDC 持有者付息」的結構實現的。
那麼,你在 sky.money 上存入 USDC 賺取 8.5% 的 SSR 收益,或者在 Ethena 的 sUSDe 賺取 10–15% 的年化,這些算是違反零收益規定嗎?答案是不算——因為這些收益的法律結構和「穩定幣發行商直接付息」完全不同。
DeFi 收益的法律邏輯:你把 USDC 存入 Sky Protocol 的智能合約,換取 sUSDS。sUSDS 不是 USDC——它是 Sky Protocol 自己發行的「流動性積累代幣」,它的增值來自於 Sky Protocol 借貸業務和 RWA 投資的綜合收益,通過 Sky Protocol 的自身協議分配給 sUSDS 持有者。在法律上,你是在把 USDC 存入一個 DeFi 協議(類似於把錢存入一個投資基金),而不是「持有 USDC 並從 Circle 那裡獲得利息」。Circle 沒有直接向你支付任何東西——你的 USDC 先從 Circle 層面轉出,再在 DeFi 協議層面產生收益。這個兩步流程讓 sUSDS 的收益繞開了 GENIUS Act 的「不得向持有人付息」——因為 Circle(PPSI 發行商)始終沒有付息,是 Sky Protocol(獨立的 DeFi 協議)在付收益,而 DeFi 協議目前不在 PPSI 的監管類別裡。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 GENIUS Act 通過後,DeFi 的收益型穩定幣(sUSDS、sUSDe)沒有受到直接衝擊——它們的法律架構天然規避了零收益禁令。
Tether 的 USDT 是個有趣的特例。目前 Tether 沒有尋求 GENIUS Act 下的 PPSI 資格,所以法律上 Tether 不受「零收益規定」直接約束。但這個選擇也意味著代價:不是 PPSI 的 USDT 無法在美國受聯邦監管的銀行和金融機構中被正式使用——美國大型銀行、上市公司財務部門、機構投資者如果要在合規框架下使用穩定幣,只能選擇 PPSI 認可的穩定幣(如 USDC),不能選 USDT。
Tether 的短期策略似乎是保留其在新興市場和離岸交易的主導地位(在這些市場,GENIUS Act 的規範不直接適用),同時等待美國監管框架更清晰後再決定是否調整戰略。但如果 GENIUS Act 的執行讓越來越多的機構資金流向 PPSI 穩定幣,Tether 長期面對的市場份額壓力會越來越大。
對普通穩定幣用戶,GENIUS Act 的零收益規定帶來的實際影響是這樣的:
你持有的 USDC 本身依然不付息——這不是「Circle 吝嗇」,而是受 GENIUS Act 要求的法律設計。如果你想讓穩定幣產生收益,你需要主動把它存入一個 DeFi 協議(sky.money 的 SSR、Ethena 的 sUSDe、Aave 的存款池),而不是單純持有 USDC 等著 Circle 付息。
OUSD 上線後,你也不會從 OUSD 那裡直接拿到年化利息——但如果 Visa 因為分到了 OUSD 的儲備收益而給使用 OUSD 結算的商家更低的手續費,這個好處可能間接降低你作為消費者的支付成本。這是「收益通過分發夥伴讓渡給用戶」的間接路徑。
在選擇穩定幣時,零收益規定意味著「所有 PPSI 穩定幣在名義收益上是零」——真正的收益差異不在穩定幣本身,而在你把穩定幣放在哪裡(哪個 DeFi 協議、哪個借貸平台)。選好底層穩定幣(USDC 或 USDS)後,在哪個協議裡使用才是決定你實際收益的關鍵。